上海市安质监总站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一阶段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本市住宅工程品质提升,贯彻《2024年度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重点》(沪建安质监〔2024〕13号)及《2024年度建筑工程质量整治重点》(沪建安质监〔2024〕14号)文件要求,推进年度重点工作和整治重点,结合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安质监总站”)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2024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
二、检查范围
本市处于装饰装修施工阶段的住宅工程项目约15个,原则上每个区(含特定园区)至少检查1个。
三、检查重点
(一)参建单位质量责任落实情况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管理规定》、《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等文件、标准,检查住宅工程参建单位质量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重点包括:
1.装饰装修阶段承发包管理及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2.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情况、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及相关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施工单位装饰装修相关分部分项工程自查情况及对相关分包的管理情况;
4.监理单位对装修装修相关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检查的情况及对相关专业分包的审核情况;
5.装饰装修设计及相关审核情况。
(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1.装饰装修工程实体观感质量及按图施工情况;
2.室内防水工程施工质量;
3.建筑装饰材料的验收及复试情况。
(三)建筑立面工程
1.外立面施工质量;
2.门窗工程安装质量;
3.成品门窗质量;
4.外立面防渗漏情况.
(四)安装工程
1.给排水及采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的施工质量;
2.工程检验、试验记录;
3.安装工程材料验收及相关的复试报告。
四、检查组织
(一)本次检查由市安质监总站组织实施,同时聘请行业专家参与。受检企业、项目及检查专家的抽取严格执行市安质监总站“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制度。
(二)重点监管对象
1.上一年度各类质量专项检查中被通报或行政处罚的项目和企业。
2.近一年内由于质量问题引发集中信访、媒体曝光等舆情事件的项目和企业。
五、结果处置
(一)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二)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记分,并在相关平台予以公开公示。
六、廉政要求
本次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廉政各项规定,加强纪律约束和社会监督,检查时向受检单位发放《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反馈表》并邀请市安质监总站纪委委员和纪检监察员对检查情况进行监督。